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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20-02-18 15:43:45

一、设定依据

(一)《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十二条。 

(二)《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38)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

(二)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

2、能够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印刷技术和设备。

3、能够提供较为雄厚的资金。

(三)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其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董事长应当由中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中方应当多于外方。

(五)经营时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六)审批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三、申请材料

设立:

1、《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2、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印刷企业申请书。 

3、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各方投资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印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各方投资者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缴付时限。经营时限) 

4、现有/预购印刷设备清单。 

5、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6、各方投资者及拟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8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场地使用证明,租赁经营场地:提供经营场所信息登记表

9、法定代表人一寸彩照一张。

10、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颁发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非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无需提交此项)。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变更:

(一)《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登记表》

(三)原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

(四)拟变更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

(五)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经营场所信息登记表。(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

(六)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变更名称及法人代表的需提供)

(七)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设立:

1.申请。申请人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初审通过后上报市文广新局,由市文广新局出具《特殊审查时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印刷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文广新局办事窗口或以邮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六、申请表格

经营场所信息登记表.doc

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doc

广东省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doc

七、结果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

八、咨询电话83308205、83326990

九、投诉电话:8332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