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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这11个楼盘可“无理由退房”!重磅楼市新规明起施行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19-03-01 09:05:59

购买商品房是居民家庭的重大开支

为减少市民一时冲动仓促认购

事后反悔带来的损失,

从明天起,

东莞全国首创正式推出

“两天无理由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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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根据认购书协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应当退还。


为鼓励开发商使用认购书,对于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协议倡议成立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以下简称“诚信联盟”),使用认购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工商等多部门将实行“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


寮步11个楼盘加入诚信联盟


根据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止2月27日,寮步共有万科东新翡翠松湖、碧桂园松湖珑悦、保利悦城等11个楼盘加入诚信联盟。这意味着这11个楼盘开发商将会使用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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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1月份,东莞建设网就公布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并确定于今年3月1日起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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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购书,购房者有权在认购书签订2天内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并且开发商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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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对购房者的好处在于,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


既然给了购房者反悔的机会

那如果签了认购协议,

是不是开发商也可以反悔不卖呢?

当然不是!

如果开发商反悔,要双倍返还定金!


认购书中明确说明,甲方(开发商)未在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购房者)有权解除本认购书。乙方(购房者)解除本认购书的,甲方(开发商)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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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认购书中还规定,甲方(开发商)在乙方(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开发商)应当向乙方(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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