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我镇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机构的公示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21-08-17 15:27:54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8〕78号)和东莞市关于印发《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的要求,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予以公开,按市有关部门规定需要纳入“双公示”事项向社会公开。现将我镇已经取得了财政部门发放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的109家机构予于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

 

东莞市财政局寮步分局

O二一年八月

附件下载:

寮步镇代理记账企业名册(至2021年8月13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