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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镇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机构的公示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21-10-08 16:57:31

各相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8〕78号)和东莞市关于印发《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的要求,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予以公开,按市有关部门规定需要纳入“双公示”事项向社会公开。现将我镇已经取得了财政部门发放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的115家机构予于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

 

东莞市财政局寮步分局

O二一年十月

寮步镇代理记账企业名册(至2021年10月8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