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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每年200万元奖励补助普惠性幼儿园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16-04-19 16:53:50

对于我镇广大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来说,这一定是一个重磅利好消息:日前《寮步镇普惠性幼儿园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镇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专款,通过奖补的方式,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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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办法》的奖补对象,是指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集体办幼儿园和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由镇财政拨付。奖补项目主要有两类,分别是:保教质量评估奖和办园条件改善补助

在年度保教质量综合评估中,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单位,按照一等奖3600/班、二等奖3200/班、三等奖2800/班计算奖金。奖金受奖对象为全园教职工(园长除外),奖金具体分配方案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定,上交镇教育局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各幼儿园的奖金分配方案应对获得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了荣誉称号、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的个人设立单项奖金。对获得保教质量综合评估一、二、三等奖的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

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内改善办园条件的,在功能室改造、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环境创设项目中,单项投入或项目合并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由幼儿园向镇教育局提出申请,经镇教育局审核后按照当年幼儿园的申请总额确定补助比例,且当年每园所获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坚持三个原则,即:订单扶持、奖励优秀、激励发展的原则;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保教质量评估奖由镇教育局评定,经镇教育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办园条件改善补助,以幼儿园自愿申请为原则,镇教育局严格对幼儿园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