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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女孩,转变传统生育观念

阳光寮步  http://lb.sun0769.com/  2015-05-26 09:57:48

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从遗传角度上,女孩与男孩一样,同样继承了父母一半的基因,并且这种基因依旧可以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从法律角度上,女孩与男孩一样,同样能够继承父母的财产并赡养父母。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从观念转变上,提倡男到女家落户,女儿、女婿同样可以照顾和赡养父母。从社会保障上,社会福利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障了老有所养,使生男生女都无后顾之忧。

人类性别的自然和谐

生男生女有一定的自然规律。从理论上讲,X精子和Y精子数量相等,生男生女各有50%的可能性。但是实际上,Y精子与卵子结合的机会比X精子要多一些。因而新生儿中男孩略多于女孩。又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男孩比女孩容易夭折,因此到20岁左右数量便趋于平衡。这种男女性别的自然和谐,有助于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维护了人类自身的生态平衡。

性别比例失衡的危害

在新生儿中,如果男女性别比大于或小于103-107:100,就是性别比例失衡。性别比的异常,会引发婚配失当,性行为错乱,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人口等严重社会问题,影响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禁止选择胎儿性别

女孩与男孩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权。我国《母婴保健法》明确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女孩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私人诊所的B超管理。加强对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严肃查处弃溺、虐待女婴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

弃婴溺婴是违法行为

由于受重男轻女传统生育观的影响,遗弃女婴、溺死女婴的社会现象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时有发生。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提高女孩入学率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无论男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00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07%,男女儿童入学差异进一步缩小。但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女童失学现象仍很普遍,辍学现象尤其严重。

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培养女孩长成才,家庭关心离不开,父母呵护是关键,社会各界多关怀。